我是个四十出头的,孩子正在上高二,是个女孩,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,有孩子不能见面也不敢和她联系,有工作不敢去上班。我已经连续向法院起诉了三次离婚,其中一个是上诉到中院,法院审理的结果都是感情没有破裂为由不于离婚。 我就说说我的不幸婚姻,我和他结婚时家长不同意,我是偷了户口本领证的,结婚时只给了2000元,第一次她妈给了400元的见面礼,再什么都没有,我就跟着他回他们老家结婚了,可是现在我连我的小命都没有安全,他现在就是钱,想让我静身出户,就是三个字不离婚,然后在法院无理取闹,威胁法官,主要以姑娘威胁,因为她现在还在上学,他是从部队回来的,现在不上班有工资,他能耗我,可是我不能耗啊,我要生活,我现在很伤心也很无助,写的很乱,想到那写到那,没有发过贴,请大家理解,想用法律来保护自己,可是法官们只想到他们自己,在我们还没有开庭前,当着法官的面调解时,法官说你们的日子过成这样,还有必要继续过吗?可是让他威胁法官后,判决是感情没有破裂,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向哪里去求助了,妇联也找了,她们看了我的资料,对我事情很同情,也想中院出据了她们的意见,可是法院这样的判决让我很无语,想看看大家有什么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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